在第42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经管学院举办柳文超教育基金普法宣传活动,邀请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执业律师樊东峰作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筑牢学生消费权益“保护墙”,学院200余名师生参加。
樊东峰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则与运用”为题,通过为人熟知的热点事件,讲明了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主体关系及容易存在的风险隐患,介绍了法律在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框架结构和基本原则,着重解读了法律所规定的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将9项权利与9项义务进行对比说明,结合一个个实际的案例把抽象的法条具象化、生动化,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在消费与经营过程中应被保障与需要负责的方面。同时,他向同学们介绍了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法律维权的具体途径,倡导同学们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治思想护航成长。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第一届负责人胡亚蓝同学在会上为同学们详细阐述了一例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网购维权事件,从问题的产生到妥善的处理,更加清晰明确地告诉同学们如何维权及要勇敢维权。
经济2202班李睿一表示:“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公民,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更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听过今天的讲座后,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物,不盲目跟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以致用,做一个更加睿智的消费者。”
2023年以来,在柳文超教育基金资助下,学院邀请知名法律专家、律师等为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次,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宣传活动4次,努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编辑:王学锋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