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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10名同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人文学院2010届法学专业黎凤等10名同学通过了今年的司法考试,取得了我校学生自全国司法考试允许本科生报考以来最好的成绩。

        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司法考试是执业类考试中通过率最低的几种之一,素有“中华第一考”之称。其难度主要体现在考试内容和试卷难度两个方面。考试内容广泛,考点细,涵盖了十四门核心课程及法律的实务应用,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等。就试卷难度而言,题目设计灵活,不仅仅考查书本上的基本知识,更强调对法律的灵活应用,在有限的时间内,要协调好理论性和实务性之间的关系,无形中增加了考试的难度。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每年通过率全国普遍较低的司法考试,今年人文学院法学专业的同学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高于全国通过率。如此优异成绩的取得,和同学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三年坚实的专业基础,加上几个月来不懈的努力,一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好见证和回报。
 

责任编辑: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