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 2025-03-15 05版)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凸显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率先开展首期“头雁”班培育,创新开展“三段式”培训,用三年时间培育了一支具有320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走在了全国“头雁”培育的前列,实现一村一“头雁”,创新在农村、创业在农村、创富在农村。
榆阳区全域推进“头雁”培育,全覆盖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每年面向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五类主体带头人,围绕粮油、蔬菜、果品、畜牧养殖、数字农业、乡村好青年网络电商等专题,分行业分门类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培训,打造发展产业、示范引领、共同富裕的“雁阵”,推动榆阳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校地双方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作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这一培育计划实施的首要条件。紧紧围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的人才需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谋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榆阳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协议,明确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行动,保障了培育计划规范到位的落实。为保证“头雁”培育质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形成了完整的“头雁”项目统筹协调机制。
校地双方在项目实施中,把培育“头雁”作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根本抓手,把落实“头雁”项目作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展示“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特色的切入点,严格把握培训质量,着力提升“头雁”的产业发展能力和致富带动能力。在坚持“四个一”培育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321+N”模式。即“头雁”培育按照“理论教学+返岗实践+成果答辩”三个阶段实施,帮扶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即专业和产业导师共同帮扶指导,培育中完成一份高质量“头雁”产业发展及带动能力提升报告,最后搭建完成榆阳区“头雁”发展联盟、专家工作站、同伴结对平台以及资源统筹平台等多个跟踪服务平台。
校地双方共同构建项目扶持、资金补贴、经营发展支持和人才培养支持的系统性支持政策体系。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积极吸纳“头雁”参与并发挥作用;积极完善面向“头雁”的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政策,在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创业支持等服务机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榆阳区成立乡村产业发展“头雁”专家工作站,组织有关专家定期回访,了解“头雁”生产经营及带动作用发挥情况,解答疑难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头雁”提供在线学习和信息推送等服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榆阳区通过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是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课题,榆阳区“头雁”培育为解决这个问题搭建了有效平台,提供了有益探索。经过三年努力,榆阳区“头雁”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助推了317个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300多个新型经营主体和初加工企业培育壮大,4000多名农户实现增收,培育形成一批“头雁”带动发展典型,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带动更多农户增收,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