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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处级领导选题调研报告

纪委副书记     丁和仁

  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才能更好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服务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科学发展观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1、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定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首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把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概括为“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之一,确立其作为“重要指导方针”的地位,并写入党的章程。指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作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核心,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即一切发展都必须紧紧围绕人这个主体因素,要按照是否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标准来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中心,深入开展扎实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开展有效的监督督察工作,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干部,体现以人为本,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二、科学发展观是解决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重要依据

  当前,由于国内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高校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领域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少数高层领导的腐败案件对高校“象牙塔”纯洁形象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等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这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回答了高校如何有效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要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当中,坚持学校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把狠抓各项反腐败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目前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根本保证。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我校合并组建以来,校党委高度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和其他监督部门的作用,保证了学校合并以来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落实责任,完善党风廉政体系建设

  党风廉政体系建设至关重要,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领,必须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一岗双责”。2002年,校党委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确立了“业务工作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要坚持原则,协助把好用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关键在人。选好各级领导干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学校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紧密联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选拔任用原则,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干部政策的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把好用人关。

  (二)加强教育,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基础

  思想教育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是基础性作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近年来,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切实追求成效为目标,坚持“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工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理论知识水平和思想意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教育工作深度落实。校党委重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摆到学校层面的高度上深入开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学校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纪委、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工作,确保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层层落实。

  二是加强党章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党章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基本依据,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重大任务,高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要始终坚持将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教育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是突出重点,扩大教育对象范围。基建工程、招生、资产、物资采购、财务等重点部位是近年来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发案部位,且涉案人员结构复杂,既包括中高层领导干部,也包括重点工作部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因此,高校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在广泛开展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重点做好学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的警示教育工作,扩大教育范围,将学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纳入重点教育对象,防微杜渐,加强教育防范,确保教育工作不留死角。

  四是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基本上暴露出了高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部位、环节和表现形式,这些典型案件,是高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最贴合实际、针对性最强的教育素材,高校要深入剖析这些典型案件的发生实质,并依此为鉴,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使其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群众观,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三)完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重要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有漏洞。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要牢固树立制度防腐的理念,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一是督促加强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准线,认真梳理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制度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达到制度与工作相对应的目标,确保制度涵盖工作的全部。

  二是切实加强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度的效能在于执行,有制度却不执行,就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发挥不了应有的效力。学校要在完善制度建立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学校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好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并严格要求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去办,对违反的必须予以惩戒,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监督,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保护和挽救干部

  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环节,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思路,抓住关键,找准切入点,深入开展有效的监督工作,为学校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人、财、物管理部门是学校的重点部位,也是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集中发案领域,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对保障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教育、保护、挽救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要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职务职称评聘以及招生、考试、收费、文凭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二是关口前移,积极探索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各类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工作中,要重点加强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在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要自觉进行自我监督,使业务工作和监督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促进业务工作部门提高廉政责任意识,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和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效能。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职能,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意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严格坚持办案原则,认真贯彻查办案件的方针,更加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教育、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

   总体来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牢固把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的主线,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提供重要保障。

终审:李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