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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年,是高校党的建设年,是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关键之年。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个主题,全面落实我省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和政风、行风、学风“三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为实现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一、围绕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在实现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中创先争优
   
1.全面学习贯彻中省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我省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个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道路;深刻认识“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做贡献。
   
2.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找准创先争优活动服务我省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突出创争重点、改进创争载体。组织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破解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中创先进、争优秀。
   
3、深入开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全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主题实践活动,以“三问三比一承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比学习、比服务、比贡献,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为抓手,统领创先争优各项具体活动和各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安排部署、“三问”于民、公开承诺、评议考核、典型引路、评选表彰六个环节,实施分类推进,抓好活动开展,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生活的能力,在服务中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
   
4.深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要紧密联系全省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实现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机衔接,继续落实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整改任务。结合贯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已经整改的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正在整改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尚未整改的,要统筹兼顾,抓紧整改,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
    
   
二、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在学先进赶先进中创先争优
   
5.大力开展岗位建功和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岗位建功活动,创设“教书育人先锋岗”、“科研攻关创新岗”、“管理服务示范岗”、“刻苦学习表率岗”,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评选、表彰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全国“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全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十大标兵。
   
6.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性教育活动。围绕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知识竞赛、纪念征文、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先进事迹报告会、读红色经典以及志愿服务和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宣传党的伟大历程、光辉成就和宝贵经验,加深广大师生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7.积极推进创先争优理论研讨。要加大党史党建研究力度,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中加大对党建课题的支持力度。高校要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积极参与主要媒体课题研讨,归纳整理典型经验和相关制度,集中形成创先争优理论创新成果,通过成果经验长效化、典型做法制度化,着力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理论支撑。
    
   
三、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
   
8.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类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把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与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等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通过有效的学习载体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促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行动中。
   
9.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检查调研活动。围绕实施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党支部设置、党员发展等开展检查调研活动。全面落实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第十九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
   
10.加强学校基层党的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高校重点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党员专家队伍、党员学生骨干队伍建设。依托党校、科研院所、科技示范基地等,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培训,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升党员素质,激发党员队伍内在活力。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民办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离退休党员在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11.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鼓励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学建。积极探索、不断实践教育系统工青学等群众组织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关怀职工、协调利益关系、参与管理服务的作用。通过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激励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
    
   
四、围绕稳定是硬任务,在促进校园和谐中创先争优
   
12.推动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强化校园内部及周边综合治理,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13.推动做好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与师生密切联系的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和师生诉求,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分类调研和工作研究,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
   
14.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师生,让每一名师生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走进农村、企业、社区,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五、围绕“三风”建设,在改进作风中创先争优
   
15.着力加强政风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倡导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政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形象。通过加强政风建设,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16.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大力倡导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行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机制、通报督办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和宣传教育制度,全面分析、认真研究、努力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忠诚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17.着力加强学风建设。大力倡导淡泊名利、科学严谨的学风。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学校教学科研行为,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力度,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学生养成勤奋好学、诚实守信、踏实严谨的良好习惯。
    
   
六、进一步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8.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组织体系,确保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合理统筹,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专题会议,研究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
   
19.加强分类指导。高等学校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中等职业学校要创新办学、教学模式,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作出新贡献。中小学要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效果、丰富学生课外校外活动以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20.强化领导点评。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确保点评全覆盖,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要重点围绕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工作、党员承诺兑现、凝心聚力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点评前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点评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点评后要抓好整改、巩固提高。
   
21.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传媒平台和创先争优简报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2.开展督导检查。健全完善创先争优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价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本单位和所属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督导检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