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焦新)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部署,近日,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教育是紧密联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意见》提出,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要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三亮三比三评”为抓手,促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意见》要求,要通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育人意识明显增强、难点问题明显突破、改革力度明显加大、作风建设明显加强,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从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中,选择一两项切实加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意见》强调,要按照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精心设计载体,搭建活动平台,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创建先进、争当优秀。要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不断掀起“争做落实纲要标兵、争建群众满意机关、争创人民满意学校、争当学生喜爱教师”的热潮。
《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群共建,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典型宣传,确保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