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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机党委〔2010〕21号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部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教育部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激发教育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现就教育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教育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推动科学发展。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机关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贡献。

  (二)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重大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建设;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下大力气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办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要优化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部党组和司局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中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业务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表现突出。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党员所在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活动载体

  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学纲要、抓改革、促发展”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教育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紧紧抓住“学纲要、抓改革、促发展”这一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做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求真务实、争创佳绩的模范,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着力推动部党组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机关作风的转变。要从增强素质、提高本领、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出发,提高依法行政、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要与教育部直属机关正在开展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分别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重点,采取专题组织生活、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社会实践、专题调研、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四、扎实推进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伸和拓展,坚持做到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要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要在2010年6月上旬前做好动员工作,对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成果展示。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学习研讨会、征文评选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推动科学发展的成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检查评议。机关党委要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五)完善机制。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六)评选表彰。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2012年“七一”前,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五、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成立教育部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加强领导和指导。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成立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构。部党组成员除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外,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确定一个联系点。流动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由流入单位党组织负责。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要保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必要经费,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逐级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简报》,通报创先争优活动进度,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和教育部门户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各单位内部网站、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业务工作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