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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创先发〔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关于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关于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阶段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期,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事关国民素质的提升和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保障中小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小学校的实际,现就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立足中小学校实际,灵活设计载体,讲求活动效果,把创先争优活动和教育教学等日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认真落实学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带领教职员工和学生努力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教职工党员立足岗位,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以模范行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积极组织、教职工党员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深入广大师生了解校园舆情,及时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服务师生群众,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充分尊重和关心师生,切实解决师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让师生得到更多实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共同推动学校发展。要注重中小学教育的公益性性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教育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员思想上入党工作,为教职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保障。以党建带团建,促进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中小学校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各地教育部门党组织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当地中小学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或指导中小学校明确和细化“五个好”、“五带头”的具体标准及要求,树立好标杆。

  二、精心设计载体,确保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确定具体争创主题。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围绕促进事业发展、抓基层打基础、学生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创先争优活动载体要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相结合,既要保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防止空泛化和形式主义。

  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生学习生活,培育学生主动学习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增强,使党组织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贯彻课程改革理念、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通高中党组织要围绕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服务学生未来发展,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教师大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自强自立的能力,使党组织在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明确方法步骤,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

  (一)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 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展开。结合中小学校实际,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2010年6月—7月)。中小学校党组织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布,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目标,发动和吸引师生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8月—2012年2 月底)。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特别要围绕建党90 周年,认真开展好党性教育、党史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党员思想上入党工作。

  第三阶段:深入推进(2012年2月—2012年5月底)。利用组织实施阶段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带动广大师生党员对照先进进行客观科学地自我分析,树典型、找差距、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特别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和谐。

  第四阶段:表彰总结(2012年6月—2012年“七一”前)。各中小学校对本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

  (二)推进方式

  中小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争创主题,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必要时可听取所在社区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及社区公布,作出具体承诺。要及时公开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完善,定期向师生通报落实情况,接受师生监督。所有师生党员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以适当方式做出公开承诺。

  2.开展评议。开展领导点评、同级互评、党员师生评议的“三评”活动,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由上级党组织负责,适时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相互评议;中小学校党组织定期以专题组织生活会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师生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

  3.树立典型。上级党组织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注意发现本校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及时宣传,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4.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向师生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教育部党组将对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并向中央推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党组(党委)要在本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注重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

  (二)重视宣传引导

  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动员。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展板、宣传栏、校园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作用,采取党员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注意用身边的人和事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教育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领导同志联系点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学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学校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