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从受助者到普法者——一颗“蒲公英”的法治下乡路
来源: 人文学院 作者: 马荷艺 董锐博 李艾璇
发布日期: 2026-10-26 浏览次数:

一本民法典,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抵达一位农户的手上?从书页到田埂,中间隔着一场“翻译”——把法言法语,译成乡音土话。这个盛夏到金秋,人文学院以“蒲公英”乡村普法专项行动和法治小院为载体,把法学课堂搬进田野,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乡村振兴一线书写青春答卷。

把法条“翻译”成乡音

“蒲公英”项目取“普及、公平正义、青年英才”之意,寓意法治种子随风播撒。今年暑期,十余支实践队伍分赴陕西、河南、浙江、新疆等地,聚焦农村土地、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农民关切,开展普法宣讲、公益咨询、法治调研与新媒体宣传:在陕西,队员们用乡音土话讲解民法典——这部“百姓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河南,课堂搬进田间地头,土地流转的疑问现场解答;在新疆,双语普法短视频让法律突破时空、直达指尖。经综合评审,评出一等奖2支、二等奖4支、三等奖7支。

普法不是把法条念给群众听,而是把法条“翻译”成群众的生活语言。这场“翻译课”让条文变成老百姓用得上的智慧,也让学子在“讲出来”的过程中真正读懂法律,这或许是普法最隐蔽的收获。

从受助者到普法者

一等奖队伍中,明法笃行实践队尤为特殊:7 名成员全部来自受资助学生组成的勤助成长团队(学校面向受助学生组建的成长实践载体)。在河北东白城村,他们面向村委会、合作社和农户,讲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也讲农民工权益、婚姻家庭纠纷;田间地头面对面,村委会里一对一,把一个个真实案例变成生动的法治课堂。

从“被托举”到“去照亮”,这支队伍完成的不只是角色的蜕变。资助的意义不止于经济解困,更在于唤醒“回馈”的自觉——受助者成为普法者,正是这场社会实践最动人的注脚,也印证了学院资助育人的深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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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集中绽放”到“常年扎根”

如果说暑期普法是一次集中绽放,法治小院——这座校地共建、常年驻村的乡村法律服务阵地——则让这份服务“四季常青”。九月以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参训干部走进学校法律服务中心与姜嫄村法治小院,实地观摩学生工作;农民丰收节现场,志愿服务团队设起法律咨询台,围绕农产品购销合同、农资纠纷答疑解惑,让法治服务与丰收同频共振;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中,法学师生与执法骨干同研案卷、共商规范;总结表彰大会上,师生共话普法心得。开学后,法律服务中心已累计完成5场线上线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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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季节性活动到常态化阵地,法治小院让普法从“一阵雨”变成“四季雨”。它既是服务乡村的窗口,也是法学学子锤炼本领的练兵场,在真实案件中学习,才是最扎实的课堂。

法润乡野,青春筑梦。从三秦大地到燕赵乡村,一颗颗 “蒲公英”带着公平正义的信念飘向田野,在泥土中生根发芽。未来,学院将持续擦亮“蒲公英”品牌、深化法治小院建设,让更多青年学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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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锋
终审: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