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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为改革克难者鼓劲撑腰

“三个区分开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原则。近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出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制度化形式细化容错纠错标准与工作流程,明确界定“何为公心之失、何为私利之过”,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营造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坚持严管厚爱  明确容错标准界限

《工作指引》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模式,清晰划定容错边界。文件明确规定,对出于动机为公、程序合规、后果可控、非明知故犯的改革探索性失误等可予容错,但对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我行我素等行为坚决不容。

“容错不是‘护短’,更不是纪律‘松绑’,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那些出于公心、担当作为的干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表示,“我们既要为改革探索者撑腰鼓劲,也要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强化理念引领  嵌入监督执纪各环节

为确保政策精准可行,《工作指引》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度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建立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案件审理等各环节、全链条工作规范。通过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确保容错纠错在依规依纪前提下有序开展,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将“三个区分开来”作为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的理念,核心是推动工作机制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研判”转变,为容错的精准甄别、公正处置提供了制度和程序保障。

树立鲜明导向  强化容错结果运用

《工作指引》明确,对予以容错的干部,在考核评价、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环节中客观评价、正常使用,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既保持执纪执法的刚性,又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让予以容错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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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晴

终审: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