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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处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约谈

  7月5日,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进行工作约谈。校党委副书记吕卫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红出席会议,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同志,学生处全体班子成员、校团委和体育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学生处围绕本科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和健全内部防控机制两个方面,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的贯彻落实、重点环节责任落实、阳光招生工程、特殊类型招生执行、招生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教育及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汇报;校团委和体育部分别汇报了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中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及纪律执行情况。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孙升辉同志进行了点评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他指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制度,保证了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他强调,纪委工作“三转”后,本科招生工作要继续在复核审核监督和强化内部相互监督等两个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稳中求进,主动查找招生录取环节中的薄弱环节,将内部监督工作落实、落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不出差错。

  陈红强调,招生工作部门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招生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让讲政治贯穿于招生工作全过程,纪委将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主动开展各项专项领域的监督检查,不断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二要主动担当,深入扎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职责落实落细,通过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联动,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三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对党忠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要求,积极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工作、规范和安全。

  吕卫东对校纪委监督约谈本科招生工作表示欢迎,他要求本科招生工作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提高站位和认识,积极查找本科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本科招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本科招生工作持续平稳开展。

编辑:王学锋

终审:郭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