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学院(系、部、所)班子成员工作的规定》,从6个方面对学院(系、部、所)班子成员工作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记者就《规定》出台的背景、目的及主要内容采访了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
《规定》出台背景
2014年是学校管理改革年。一年来,为继续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充分发挥院系工作积极性,学校将津贴分配、部分职称评审、科级干部任命管理等权力下放给了学院。
学校在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领导班子工作规则》等文件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工作补充提出“保证工作时间、严格请示报告、狠抓工作落实、规范批文程序、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6点要求,并对照这6点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学院(系、部、所)班子成员工作的规定》,从6个方面对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出台目的
在权力下放的同时,对院系班子成员的要求和管理更加严格,对班子成员工作要求更加规范。
《规定》的主要内容
——贯彻学校决策。重点是加强学习,严守纪律,提高学校决策部署在学院的执行力,避免因把握政策不准不深不透导致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
——依法依规办事。重点是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教授委员会等制度和民主集中制,院长(主任、所长)、书记在研究决策有关“三重一大”和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时不事先定调、不首先发言;坚持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保证管理投入。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请假制度,在管理工作与个人学术活动出现矛盾时以管理工作为主。
——落实责任担当。对职责权限内工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成员之间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防止工作缺位;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置。
——率先以身作则。重点是班子成员不利用职务之便在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科研项目申报、津贴分配、评奖评优、职称(职员)评审,以及涉及群众利益事项方面享有特权,以上方面涉及领导干部的必须公开、公示;个人不得利用职权申报校内自主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评奖评优项目;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不为自己、自己的团队和自己的学生与其他教师和学生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物理空间、争个人荣誉。班子成员承担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情况要结合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做到清正廉洁。严格按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编辑:张晴
终审:闫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