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教学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新一轮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基本教学工作量”和“质量提升为导向”的新的本科教学津贴分配制度。新政策有哪些变化?教务处负责人从五个方面作了说明:
变化一:教学业绩津贴大幅提升。在招生人数、教学工作量连续几年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学校在前几年教学津贴总盘子的基础上,上浮40%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变化二:科学构建分配比例。同往年相比,本科教学业绩津贴不再是按单纯的教学工作量计算,而是由课时基本津贴、课时教学质量津贴、教学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比例分别占80%,10%,10%。
课时基本津贴。包含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以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围绕本科教学所产生的课时费津贴。
课时教学质量津贴。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师的学生评教结果、承担教学工作量多少、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积极性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前15%的教师奖励的津贴。
教学奖励津贴。对教学成果、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优秀教材、优质课程、教育教学论文进行的奖励。
变化三:注重质量提升。为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引导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追求质量,学校首次设立课时教学质量津贴。学校在保证课时基本津贴有所提升的基础上,用本科教学业绩津贴总额10%,奖励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前15%的教师。
变化四:强化教学成果。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培养出一批具有我校办学特色的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大幅提升对教学成果、教材、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改论文的奖励额度。如一项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可以拿到200万的奖励,发表一篇A类教育教学改革论文也能拿到5000元的奖励。
变化五:学院更具主导权。学校根据当年教学业绩津贴预算的总量和各教学单位近三年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平均上课教师人数,将课时基本津贴、课时教学质量津贴切块核拨到各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教学需求和质量为前提,自行制定发放标准,这样使学院更具办学主导权,更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编辑:0
终审:闫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