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科级干部管理新突破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王学锋
发布日期: 2014-12-03 浏览次数:

  学校于近期印发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并专门召开会议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近日,记者就办法出台背景、目的及新变化采访了校党委副书记吕卫东。

  吕卫东表示,科级干部是年轻人进入学校干部序列的起点,是学校处级干部队伍的后备军。选拔任用好科级干部,事关学校事业未来发展。此次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进行改革,充分运用学校管理改革年的既有成果,将管理重心逐步下移,扩大基层单位用人自主权,目的就是要调动广大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学校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吕卫东指出,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形象比喻为“一松一严”。“松”指将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使用管理、考核管理下放给基层单位,给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充分的自主权。“严”指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明确了科级干部选任各环节操作规程。此次学校参照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强调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的用人标准。从动议、人员初步遴选、讨论决定、审核批复、任免职发文、备案归档6个方面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严格的规则确保科级干部选任质量。在下放自主权的同时,也明确要求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执纪纠风和责任追究。

  吕卫东同时指出,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在具体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了党管干部原则,从科级干部选任各环节明确了基层党委(党总支)的职责,明确了基层单位在选人用人上的决策议事规则,强调了民主、公平,落实了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充分考虑我校干部队伍来源和实际情况,扩大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范围,科级干部可以从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三是按照多岗锻炼的精神,规定了科级干部连续担任同一职务满两个任期或者超过6年的,一般应在本单位内部换岗交流任职,同时提倡科级干部在学院(系、所、部)和机关处室、直(附)属单位之间交流任职。四是贯彻干部选任“不唯年龄、不唯学历”的精神,对科级干部年龄、学历等方面要求适当作出了调整,比如提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任职最大年龄界限为男性58周岁、女性54周岁。五是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一些特殊情形专门作出了规定。对后勤服务中心、场站管理中心、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校卫总队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管理实际,对用人问题作出更切实际的规范。

  吕卫东最后强调,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党政协调配合,认真选配好科级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王学锋
终审:闫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