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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向第四轮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近日,校党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科技推广处(扶贫办)等10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校领导徐养福、钱永华、吕卫东、冷畅俭、陈玉林、陈红、闫祖书等分别参加了反馈会,并代表校党委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校领导在讲话中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好整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注重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要把整改工作情况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监督;要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整改,推动工作。

  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校党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全面、准确,将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效支撑,向校党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4月8日至4月21日,校党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系、植物保护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等8个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对计划财务处和科技推广处(扶贫办)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专题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应知应会测试、受理来信来访、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顺利完成巡察任务。5月8日,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组长汇报巡察情况,审议了巡察反馈意见,同意各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5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听取了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审定了十个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对第四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编辑:张晴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