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述评
作为我校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2012级研究生入学开始,我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明确导师资助责任,实行助研津贴资助制;学校对基本学制期限内的非在职研究生提供资助,因导师科研工作需要而延期超过学校基本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年限者,由导师提供延期的学费及生活费。这些措施的施行,明显提高了研究生资助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导师和研究生的责任感,为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以鼓励创新为目标的奖助体系,进一步提升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教育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从2012级研究生入学开始,学校向研究生提供的资助包括:基本奖学金、助学金、助教助管津贴、优秀奖学金和困难补助。导师提供助研津贴。
本次改革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奖学金和助学金分开发放,不但提高了标准,而且做到100% 全覆盖。
按照过去的政策,对非在职硕士生评定奖学金时,实行每学年一评的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50%,二等奖学金占30%,除了冲抵每年学费外,一等奖学金生活费第一至第三学年每月300元;二等奖学金第一学年每月100元,第二至第三学年每月150元;全年共发10个月。另有20%的学生享受不上奖学金,其学费和生活费要由个人全部承担。对于非在职博士生则不收学费,每月发1000元生活费,全年按12个月计发。
而新的方案将基本奖学金和助学金分别发放,且实行100%全覆盖。基本奖学金用于冲抵非在职研究生学费,学术型硕士生1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2万元,博士生2.7万元。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生活费,硕士生一年3000元;博士生第一学年12000元,第二至第四学年每年14400元;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第一和第二学年按硕士生助学金标准发放,第三学年12000元,第四至第六学年每年14400元。对基本学制期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不但无需交学费,而且全部享受生活费,且平均资助标准比过去明显提高。
二是大幅提高助研津贴标准,确保津贴发放。
过去,学校规定由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标准,自然学科类博士生为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博士生每月100元;自然学科类硕士生每月5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生由导师根据科研情况自己决定。发放方式为导师直接发放,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有些导师没有足月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导师要为非在职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生提供助研津贴(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数学、生物物理学学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基本学制内的学术型硕士生由学校全部提供,博士生由导师和学校各提供50%)。对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可自行决定提供助研津贴。硕士生助研津贴一年按10个月发放,博士生按12个月发放。最低发放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生第一至第三学年每月150元,博士生第一至第四学年每月400元;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第一和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标准发放,第三至第六学年每年按12个月发放,每月400元(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数学、生物物理学学科第三至第六学年导师和学校各提供每月200元)。发放方式是,每年9月下旬以学院为单元,导师提供本学年研究生助研津发放清单及经费总额,学院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报财务处,学校财务处按月足额统一发放到人。
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的发放标准从2012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为实现新老政策的衔接过渡,兼顾老生和导师利益,对在读的往届硕士生(2010级、2011级、2007级基地班本硕连读生)和博士生(2009-2011级)执行学校新的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标准,助研津贴原标准与新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校提供,并按月统一发放。目前全校发放助研津贴总额为1252.21万元,其中学校提供478.11万元,718名导师提供774.10万元,惠及研究生5354人,其中博士生955人,硕士生4399人。
学校还鼓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成绩在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提高助研津贴,鼓励导师对科研工作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三是设立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吸引优质生源。从2012年9月开始,学校每年设立200万元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对校内本科生前三学年学分成绩在专业前5%,校外教育部所属55所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学分成绩在专业前1%,被推免录取的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给予2万元的奖励。
另外,本次改革还增加了助教、助管津贴总额,每年达到了80万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困难补助金总额也由过去每年50万元增加到90万元。
本次研究生资助政策的改革,充分体现出以科研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导师资助制,明确了导师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导师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科研项目,并根据自己承担的科研任务确定合理的招生人数,实现导师招生数量与资助的统一。
本次改革大幅提高了研究生资助标准,对我们这所生源主要来自农村的学校来说,解决了大部分研究生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让许多研究生不必像过去那样为了学费和生活费花许多时间搞兼职,使其能够更加集中精力完成学习和研究任务。
这项改革将学生和导师联系得更加紧密,将会促使导师从各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研究生,也有利于增加研究生对自己承担的研究工作的责任感,促使其更加努力地完成学习和研究任务,必将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