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林森委员:探索校地企人才共引共用“带编流动”机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两会期间,结合探索实践,聚焦新农科人才培养,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就破解堵点、完善机制提出建议。
昝林森指出,目前农林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存在三大堵点: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结构性错位,高校的评价指挥棒仍以论文和纵向课题为核心;人才流动与评价机制“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制度性梗阻,科教资源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动能。
他建议,建立“产业出题、院校解题、共育人才”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建议国家层面设立“农业产教融合专项引导基金”;在涉农高校全面推行“双导师制”;在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推行“分段式、贯通型”实践教学;支持涉农高校与行业头部企业推行订单式培养。
同时,破除人才流动壁垒,构建“双向奔赴、能上能下”的人才共享机制。推广“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柔性引才模式;企业为高校教师设立“科创工作室”;打通编制壁垒,探索校地企人才共引共用“带编流动”机制;改革农林人才评价体系,对应用型科技人员大幅降低论文权重,重点考核科技成果转化实绩。
“贯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构建‘实验室到田头’的无缝对接机制。”昝林森还建议在农林高校设立“农业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议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设立“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专项”;培育“技术经理人”职业队伍。
此外,还要扩大“公费农科生”招生规模;保障各级涉农机关单位固定比例的涉农专业岗位招聘名额;建设“乡村振兴终身学习平台”;设立“国家农林青年英才基层专项”。
“教育、科技、人才从来不是三条平行线,而是支撑农业强国建设的三根支柱。我深信没有比田野更广阔的实验室,没有比丰收更硬核的成果,没有比农民认可更高的荣誉。”昝林森表示,将继续以新农科建设为牵引,勇担强农兴农使命,努力培养更多知农爱农、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科学网 李媛)
昝林森委员:破解“四难”瓶颈 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也是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核心动能。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攻坚期,亟须通过深层次机制创新,将各地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区域差异明显、核算标准不一、产权制度滞后、跨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仍面临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的“四难”困境,制约着绿色转型发展步伐。
一是转化路径低端锁定。当前转化主要依赖乡村旅游和初级农产品销售,对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高附加值领域嵌入不足,产业链条短、价值挖掘浅,对区域经济拉动作用有限。
二是核算体系好看难用。各地核算标准不一、参数各异,结果缺乏可比性和公信力,金融机构“敢算不敢贷”。核算数据未能有效与规划审批、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挂钩,“数字好看、落地难用”问题突出。
三是市场机制权属不清。森林碳汇、水源涵养等调节类生态产品收益权法律界定模糊,确权登记、抵押融资缺乏根本保障。全国性交易平台缺位,交易分散、非标、偶然,缺乏公允定价机制。
四是补偿机制动力不足。生态补偿以纵向财政转移为主、标准偏低,市场化横向补偿发育不足。保护地周边社区参与感不强,“保护越多、发展越受限”困境依然存在。
对此,昝林森表示,可以从四方面破解瓶颈:
一是深化基础工作,推动核算标准化与决策主流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牵头,加快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核算实施细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核算体系,推动结果区域互认。在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强制开展VEP核算与生态影响评估。探索将GEP增长率、VEP转化率实质性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生态资产动态精准管理。
二是健全市场体系,畅通“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建议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先行开展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收益权确权登记试点,发放具有法律效力的收益权凭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指导意见,明确生态资产权益抵押效力及违约处置规则,消除金融机构顾虑。支持各省搭建省级生态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培育专业“生态运营商”,负责分散生态资产的收储、整合、包装和运营,鼓励研发碳汇、水权、绿证等产品的衍生金融工具。
三是创新政策工具,强化金融激励与风险共担。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以项目未来生态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信贷产品,推广“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行生态修复专项债券。建议设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风险补偿基金,对生态抵押贷款提供风险分担。在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中对积极参与的金融机构给予倾斜,对购买认证生态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四是促进产业融合,拓展路径并赋能社区发展。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支持发展生态康养、自然教育、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产业,制定“生态友好型”产业认证标准,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广基于核算结果的横向生态补偿,鼓励受益区与保护区建立长效联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权组合出让模式,建立“保底收益+分红”机制,让资源所在地社区和农民更多分享生态增值收益,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中国绿色时报 吴兆喆)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建议:加速研发牛肉质量分级智能鉴定仪,助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赞林森提出建议,他说,当前,我国肉牛产业正处于从“产量优势”向“质量红利”转化的关键转型期,加之近年来大量进口国外价格低廉的中低档牛肉,给我国肉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很大困扰。加强国内牛肉质量分级管理,提高国外进口牛肉质量标准,迫在眉睫。但我国在牛肉质量分级这一核心环节仍缺乏强制性国家(或行业)标准,而且严重依赖人工经验进行辨识,效率低、误差大、主观性强,成为制约产业提质增效、牛肉优质优价的突出短板。
现状与痛点
一是分级标准执行难。现行标准如《畜禽肉质量分级—牛肉》(GB/T 29392-2022)等均为推荐性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龙头企业自建标准、行业协会各自为政、电商平台另起炉灶,导致“一地多标、一企一标”;依赖各自的分级员进行肉眼观察、触摸判断大理石花纹、肉色、脂肪色等关键指标,一致性比较差,现有标准难以精准落地。
二是效率低下成本高。人工分级速度慢,难以满足大型屠宰企业连续化、规模化生产需求,人工成本居高不下。
三是客观公正性存疑。主观判断易受情绪、经验、环境光线等干扰,难以保障对养殖户、经销商和消费者都透明公正的交易环境,影响“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进出口贸易,也挫伤了养殖端生产高品质牛肉的积极性。
四是数据应用缺失。人工分级难以产生结构化、可追溯的精确质量数据,无法有效反馈指导上游育种、饲养管理优化,阻碍全产业链协同升级。
五是技术研发与应用滞后。国内虽有部分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相关研究,但普遍存在设备成本高、环境适应性差、关键指标识别精度不足、难以集成到生产线高速运行等问题。
紧抓农业农村部将牛肉列为质量分级先行产品的政策契机,组织力量加速研发牛肉质量分级智能鉴定仪,实施科学统一的国家牛肉质量分级制度,以此破解产业升级瓶颈,引领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提出5点建议:
一是设立国家专项,集中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建议在“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畜禽产品(牛肉)质量分级智能技术与装备研发”重大专项,纳入国家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清单。
二是制定配套标准,规范设备研发与应用。建议农业农村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行业协会及科研机构,启动制定《牛肉质量分级智能鉴定仪技术规范》行业/国家标准。
三是支持示范应用,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建议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农业”“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项目和资金中,单列支持牛肉质量分级智能设备的购置补贴和示范应用。
四是推动分级结果与市场、金融、保险深度挂钩。建议银保监会和农业部门共同研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将经认证的智能分级结果作为信贷、保险的重要依据。对生产高等级牛肉的养殖主体提供更优惠的信贷支持或保费补贴。
五是构建分级数据平台,赋能全产业链。建议依托现有农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国家级牛肉质量分级数据库。(中国食品报 )
全国政协委员昝林森建议:推进奶业“纵向延伸”与“横向联动”协同发展,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促进供求平衡、健康发展”“多措并举促进乳制品消费”。当前,我国奶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期:一方面,经过2025年以来各项纾困政策的持续发力,奶牛养殖亏损面逐步收窄,肉牛养殖已扭亏为盈,产业企稳回升态势初显;另一方面,产业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仍未根本缓解——奶业去产能过程中低产奶牛淘汰压力较大,优质母牛资源面临流失风险;肉牛产业则受制于基础母牛存栏不足、架子牛供给偏紧,增产潜力难以释放。
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在“巩固纾困成果”的基础上,从两个维度协同发力:一是纵向延伸,推动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让奶农分享加工环节增值收益,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横向联动,利用肉牛奶牛杂交技术模式,打通乳肉产业链条,实现“一头母牛、两份产出”。当前,这两条路径均面临政策标准滞后、制度保障不足的突出问题,亟须系统施策、协同破题。
养殖加工一体化面临“想办办不成”的制度性障碍
一是产业政策准入门槛过高。现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为2009年修订颁布,要求新建液态奶项目日处理能力达到500吨以上、投资主体总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倍。据行业测算,一个500吨加工能力的项目前期投入约5000万至8000万元,对应投资主体须具备2亿元左右总资产。目前我国家庭牧场和农民合作社普遍为中小规模经营主体,普遍不具备资金实力,规模化加工厂的门槛实质上将广大以常规奶源为主的奶农排除在外。
二是小作坊管理“一刀切”挤压法律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制定小作坊管理办法,但绝大多数省份将乳制品列为高风险类别予以禁止。奶农即使使用自有奶源、生产传统乳制品、仅限本地销售,也面临法律层面的准入禁止,严重制约了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拓展空间。
三是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养殖加工一体化项目在用地属性、融资信贷、质量监管等方面缺乏差异化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乳肉横向联动缺乏系统性政策支撑
“见犊补母”政策覆盖范围偏窄。当前政策主要针对肉牛基础母牛,而我国奶牛存栏基数大、正处于去产能周期。若将产量较低的奶牛直接淘汰,既造成优质母牛资源浪费,也不利于稳定基础产能。将奶牛纳入补助范围、引导中低产奶牛使用肉牛或乳肉兼用品种冻精配种,可实现“向奶牛要牛肉、构建资源节约型和谐牛业”的“乳肉互补、协同增效”双赢目标,但目前国家层面尚无明确制度安排。
技术支撑体系尚未建立。分群选配技术有待推广,不同杂交组合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缺乏系统测定数据支撑,养殖场户“想配不敢配、配了心里没底”。
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杂交犊牛定向收购渠道不畅,奶牛养殖场户难以分享肉牛增值收益。
为此,根据以上奶业发展现状,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提出4点建议: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巩固产业纾困成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真正激发奶业振兴的内生动力。
一要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差异化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机制
修订准入标准。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启动《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修订工作,针对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依托自有奶源发展养殖加工一体化的项目,实行差异化准入,适度降低日处理能力、总投资规模等硬性门槛要求。对使用自有奶源、生产巴氏杀菌乳等低温产品、销售半径有限的小型加工项目,参照“地方特色乳制品”条款豁免规模准入。
完善小作坊管理。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全国性指导意见,明确奶农办加工小作坊的适用范围、设施标准、工艺规范等基础框架。对使用自有奶源、生产工艺简单、日处理能力较小的初级加工项目(如巴氏杀菌奶、发酵乳、传统奶酪),探索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各省结合奶业发展实际,制定差异化的乳制品小作坊管理目录和细则。
强化配套政策支持。农业农村部应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养殖加工一体化项目所需加工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奶农办加工的信贷产品,将加工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组织开展奶农加工技术培训。
二要扩大政策覆盖,建立乳肉横向联动发展激励机制
将奶牛纳入“见犊补母”补助范围。建议在现行“先增后补、见犊补母”政策基础上,明确将奶牛纳入补助范围,对使用肉牛或乳肉兼用品种公牛冻精配种奶牛所产生的杂交犊牛予以补助。引导养殖场户对中低产奶牛有计划地开展杂交生产,所产杂交犊牛全部用于育肥,实现稳定奶牛存栏与增加肉牛供给双重目标。
推广分群选配技术。依托农业科教单位和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养殖场根据牛只产奶性能、繁殖状况等因素,对奶牛群体进行科学评估和分类管理。高产核心群继续使用优质奶牛冻精,留选后备牛;中低产群有计划地选用肉牛或乳肉兼用品种冻精开展杂交生产,老弱病残奶牛及时淘汰。实现“宜奶则奶、宜肉则肉”,最大限度挖掘奶牛资源价值。
加强杂交组合筛选和性能测定。支持开展不同经济杂交组合对比试验,筛选适合不同区域资源条件、养殖模式和市场需求的最优经济杂交组合。建立杂交后代性能测定网络,跟踪测定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屠宰率、肉质等级等关键指标,构建数据库,为养殖场户科学制定生产繁育计划提供决策支撑。
三要打通产业链条,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建立杂交犊牛定向收购机制。建议引导大型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育肥场与奶牛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杂交犊牛收购合作关系,实行优质优价。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牧场—育肥场—屠宰场”一体化经营,将杂交犊牛纳入品牌牛肉生产体系,让奶牛养殖场户分享肉牛增值收益。
鼓励乳品企业与奶农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落实乳品企业稳定可控奶源要求,探索建立加工企业和奶农长期稳定的生鲜乳购销合作机制及合同违约惩戒机制。充分发挥生鲜乳收购指导价导向作用,引导合同规范履行。
四要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推广经验
建议选择奶业基础较好、地方积极性高的省份,开展奶业“纵向延伸+横向联动”一体化发展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在准入标准、小作坊管理、杂交补贴、质量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成效,对成熟的政策措施适时在全国推广,真正把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精神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中国食品报 )
编辑:王学锋
终审: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