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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会的通知

  定于6月12日下午5:00在国际交流中心207会议室,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校党委、纪委委员;

  2.党代会代表;

  3.教代会代表;

  4.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5.三级以上教授;

  6.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7.教职工党员代表;

  8.学生党员代表。

  (各单位具体参会人员名单附后) 

   二、有关要求

  1.校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稿已经6月10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将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稿印送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后,各单位务必尽快发放给参会人员。

  2.各单位通知参会人员携带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稿参加会议,并在会前对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稿进行认真阅读,如有修改建议或意见,在参会时填写到群众评议表相应位置。

  3.教职工参会人员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学生党员代表由团委负责组织。各单位将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群众评议会参会人员.xls

终审:逯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