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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增补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经2009年3月23日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各单位已经研究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增补。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和行政一把手,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非中共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列入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担任(副书记岗位空缺的,由其他副职担任),联络员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机关一、二党委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分别为两个党委的党委委员,联络员分别由两个党委指定专人担任。机关一、二党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所属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三、机关一、二党委所属单位建立学习实践活动一把手负责制,可根据单位的性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学习实践活动负责人为本单位一把手(正处长岗位空缺的单位,由第一副处长担任),联络员为本单位处(部)务秘书或综合科科长。


  四、学生和离退休职工的学习实践活动分别由学工部和离退休职工党委组织进行,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分别针对学生和离退休职工的实际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及时将本单位领导小组调整到位,并于3月27日之前报送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信息。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