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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为保证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就党员、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外出请销假建立以下制度:


  一、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党员和各级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普通党员外出请假,由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负责人审批。


  三、干部外出请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1.正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王万忠常务副书记审批,超过三天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外出由张光强书记、孙武学校长审批;


  2.副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党委组织部审批,超过三天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外出由王万忠常务副书记审批;


  3.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外出请假,由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负责人审批;


  4.处级干部和外出超过三天的科级干部请假手续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党员和各级干部外出要按期返校,并及时销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校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按上述规定履行续假手续。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