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日前,我校印发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并开始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各学院(系、部、所)、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治理的内容为: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学校规定账簿统一核算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清理2007年以来的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王万忠为组长,常务副校长赵忠、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景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日常工作机构。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22日起至11月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迎接教育部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五个阶段。全校自查面要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
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被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单位,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充分发动职工举报“小金库”,学校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箱,举报电话号码:87082930, 电子邮箱:jcc@nwsuaf.edu.cn,举报箱设在南、北校区大门口。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学校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