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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为2008级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

  为了更好的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我校帮困育人的良好作用,12月23-24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同中国银行杨凌支行为本科期间在我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160余名我校2008级研究生集中办理展期还款协议。

  根据我校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如无法按照原还款协议偿还贷款者,要在其取得新的学籍后,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展期申请,由银行为其制定新的还款计划。本科期间在我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考入外校的研究生,可委托我校教师携带相关资料在2009年元旦以前前往中国银行杨凌支行信贷部自行办理展期手续。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