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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十五名本科毕业生签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协议

  10月21日,由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2009年国家及省级扶贫县接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协议签订会在陕西师范大学召开。我校2009届15名本科毕业生分别跟丹凤县、旬邑县、山阳县、蒲城县、子长县、商南县等县市教育局签订了协议。涉及英语、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三个专业。

  就业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签订会。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简介:
   
   200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该计划是本科所学专业符合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修学相应课程,取得教师资格,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均有机会免试、免费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这种举措又被称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该计划的具体培养方式是:“3+1+1”。即前三年,取得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入学资格的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签约农村学校任教;第四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注册研究生学籍,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五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回到任教学校,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继续课程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此外,在政策上,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享受普通高校推荐免试所有政策,毕业后获得教育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名额,在第四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计划中单列,按定向培养方式入学;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计划安排;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期间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等。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