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媒体我校

如何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经济日报》2021年4月21日

推动农产品电商“数字化改造”

霍学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对产业及市场的渗透率已超过36%,但农业领域这一指标约为8%。全国农村网民规模超过3亿,但依托互联网销售的农产品规模仍然偏小。相比其他产业,当前我国农业数字化发展仍然相对落后。

农产品电商发展主要的瓶颈包括:一是人才匮乏,我国主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仍是小农户,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程度低,品牌意识薄弱,对领域的知识缺乏;二是农业专用物流体系滞后,田间地头和关键节点的冷库仓储、冷链物流匹配不充分;三是数字化农业需要建立长时段、多维度的数据采集系统,但在以小农户为主的情境中,如此大的投入会面临“投入—产出”效率低和规模不经济的困境。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电商确实在帮助农户降低经济损失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更应该注意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比如农户对电子商务平台运用有困难,农产品标准化不高,农产品电商销售配套服务体系存在缺口等。

未来,要基于以上问题,通过推动农产品电商系统优化升级,培育懂电商、懂农产品的“新农人”,构建配套物流体系等方式加速推动农产品电商的“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农产品电商,推进小农户更好地对接大市场。

农产品电商“数字化改造”的基础在于构建数字化技术支撑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服务等产业环节融合,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短链化和农业治理结构扁平化。这种数字化经营体系主要包括:以硬件和底层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基础层,依托基础层运算平台和数据资源进行识别训练和机器学习以及在农业领域开发应用的技术层,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应用层。

农产品电商“数字化改造”的方向是更好地破解农产品“卖难”问题。建议一是要提供生产与消费间的智能匹配方案,支撑农户直接对接消费者,助推农产品市场营销由“产—销”对接模式向“产—消”对接模式转换,解决市场分割与信息不对称等难题。二是要及时将需求信息传递到生产端,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减少农业经营盲目性。三是要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智能化管理,显著降低农业成本,提升产量、品质和信用,进而稳定供求关系。

此外,发展新型农产品电商还需要注重人才培育,加强相关配套体系和制度的建设。

着力培养懂电商、懂农产品的“新农人”。建议政府组织协调新型电商开发运营课程,支持科教机构开发农产品技术和行业发展课程,逐步完善农产品电商培训体系。此外,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展更多“触电”的农户,促进特色产区的高价值农产品上网。

构建农产品专用冷链物流体系。政府应推动田间地头的冷库仓储建设,指导新型电商整合优化农产品专用物流体系,激发模式创新和规模效应,持续降低物流成本,解决“田间地头直达餐桌”的关键堵点。

发挥“电商+品牌”的乘数效应。基于农产品标准化技术和治理规则支持的区域公共品牌,能有效提升消费者认知度,政府应重视发挥新型电商在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作用,有效放大品牌效应,激发消费者潜在需求,持续提升农产品营销效率和质量。

创建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依托“农产品出村进城”等项目,选择优势农产品区域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和扩展全国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按照营销数字化带动产业数字化路径,推动精细化、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溯源体系,探索畅通订单农业、合作农业、远程农业等模式,打造中国“数字生产”农业高地。

构建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体系。依次推进农户适度规模化,为农产品电商“数字化改造”营造规模经济环境:一是启动农地整合计划,推进农户农地经营集中连片化;二是规范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激励形成以适度规模户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系;三是清理违法合作社,构建“合作社+适度规模农户”的农业经营体系;四是鼓励发展数字化技术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畅通新技术导入农户的渠道。

原文链接:http://paper.ce.cn/jjrb/html/2021-04/22/content_4422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