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2016年7月22日 第15版
研讨会现场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后,全国各地农村掀起了新一轮改革浪潮。然而,以供给侧改革为指导的农村经济改革,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土地困局,成为困扰和制约农村与农业发展甚至国民经济发展的掣肘。
在蓝田县董岭村,同样的问题曾让村支书李田利颇为揪心。这个自上世纪90年代从国企买断工龄回村担任村主任的陕西汉子,对家乡的发展倾注了满腔热情。从1996年起,这个秦岭北麓的小村庄在李田利带领下,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浪潮。时至今日,一场冲破传统制度枷锁的农地产权制度探索又在这个小山村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也因此,这个原本在全国默默无闻的小山村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问题提出
2016年之前的董岭村以种植经济作物核桃而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由于地理位置紧邻白鹿原影视基地,李田利看到了董岭村进一步发展的方向——走休闲农业发展路子。
2015年8月,在李田利的带领下,董岭村农业文化主题公园旅游发展规划出炉。这份规划中,对董岭村在原有产业结构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进行了充分论证。按照规划,一方面需要加快原有核桃产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全村实行功能区改造,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然而,当规划出来后,却发现存在落地难的问题——土地难以进行有效流转。
带着董岭村发展遇到的问题,李田利来到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长期研究农村经济专家李录堂教授的指导下,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农地的三项要求(土地集体公有制性质不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土地用途不变),董岭村开始了农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改革试验——将农地产权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分配后再市场化流转,其中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进而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具有双重保障和稳定性的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机制。
在李录堂看来,这一农村土地改革的新思路是遵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宪法》原则,借鉴国有企业划分国有股、企业股和企业全员持股的经验及城镇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做法,在董岭村探索建立“以土地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农民)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公有制。按照制度设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控制权比例化市场流转试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而科学地解决人多地少条件下土地产权市场化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农民农地产权自由进入和退出问题,让农民“退出土地”有保障,“进入土地”有支持,彻底消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从动态过程交易看,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了49%的土地货币收入,集体得到了51%的可用于农民将来生存保障和就业保障的货币收入,这部分收入农民会因永远离开农村而转移接续至城镇社保基金或退休最终拿走,也可以继续放在集体用于农民返乡后进行抵押贷款从事农业生产。
各方观点
陕西省农业厅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专家查定全:从政治角度讲,土地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土地制度作为基本制度,不是小事情。从具体工作上说,土地改革具有必要性,家庭承包制在经营规模上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和劳动资源的浪费。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土地家庭承包制,也就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土地是农民的财产,要尊重它。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创新土地集体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情况下,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把土地资源盘活。
陕西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首先,董岭村的改革和小岗村的改革有区别,当年小岗村的改革比较简单,把集体土地分给农户经营,不需要配套政策就可以进行。董岭村的改革需要很多配套条件,这种改革要成功,需要国家系统性的制度政策作支撑,需要形成大的体系。其次,作为大的制度性改革,必然也必须对现有的土地政策产生冲撞,没有冲撞就没有意义。51:49式农用土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方案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问题,我们就可以往前推进。再次,目前董岭村需要解决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以前村子土地承包的时候,把一部分农田分户经营了,还有一部分集体土地处于模糊状态,是一本糊涂账。把过去这部分模糊的集体承包经营权到户了,集体承包这部分带来的收益明晰了归属权,才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人离开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所有权还在,这样的话,人口不断地离开农村,但在农村参与土地经营权的人数并没有减少,按照这个趋势下去,城镇化的问题不好解决,农村虽然人走了,但人均土地所有量依然上不去。同时,李录堂教授提出的“土地变货币、货币变土地”,到底如何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要齐心协力把这一创新性的探索完善、深化,达到确实能解决问题的目的,从而解决约束农业现代化、农民收入、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问题。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咨询顾问、土地政策法规专家赵杨:土地所有权毫无疑问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中央高度重视土地对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影响,高度重视土地稳定和发展的双重职能。51:49式农用土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试验既坚持了土地集体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实现了土地资本化,对农村农业现代化和贫困农民脱贫有重要意义。
西安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倪广天:目前,西安市解决“三农”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太低。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农村要综合改革,中央明确基本经营制度不能变,不能把集体经济改没了。那么,我们现在要改什么?分散经营,与大市场无法对接。土地集体所有的实现形式是怎样的?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好好探索。通过土地产权改革把农民从土地上剥离出来,通过盘活土地带动现代农业产业、农业服务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实现村容村貌的改变。西安最近提出幸福新农村建设,幸福新农村不光是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打造农村集体经济,靠产权改革来打造,以产权作为纽带,把村集体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探讨土地产权利益如何共享的问题。
陕西省农业厅农经处副处长张旭峰:“51:49”式比例化土地产权改革上接《宪法》,中接中央政策,下接农民,为农村土地改革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
宝鸡文理学院经管院教授桑晓靖:“51:49”式比例化土地产权改革具有以《宪法》为依据的法律自信,有以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为依据的土地集体所有为主与非集体所有为辅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自信。董岭村的试验给了我们土地产权改革的实践自信。
陕西省委农工办主任郑梦熊:关于农村土地改革问题,要从双重角度考虑问题,不能单从经济角度出发,而要从政治角度考虑社会效益,其次才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经济效益,综合考虑我们目前的土地政策是否利大于弊。土地承包制在没有大的经济危机时起到了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否则,就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51:49式农用土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方案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使农村的土地产权能流动起来,实现从资源到资本的转化。农村要实现全面小康任务还很艰巨,农村的生产要素不能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农民现在抱着金碗讨饭吃。农村的生产要素不进行流动,永远都没有价值。中国农民工的市民化,与私有制国家不同,他们的农民进城就不能回了,而中国的农民工进城是可逆的,因为他们在农村有地。在这里,必然会有一个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发展过程。鼓励农民进城,也要让农民有退路,让农民想回农村能回得去。一方面要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另一方面他们回到农村会促进农村发展。从这个角度讲,李录堂教授不仅想到农民离开土地的问题,也想到农民回到农村重新获得土地的问题,这一点从思路上来说是可取的。
原文链接:http://esb.sxdaily.com.cn/sxrb/20160720/html/page_14_content_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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